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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二次C級裁判講習會

中華民國相撲協會「115年第二次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目    的: 提高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裁判專業素養,培訓基層裁判人才,健全基層裁判制度,增進裁判技術水準,並與國際裁判技術規則接軌。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教練、裁判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B、C三 級教練裁判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其中C級教練C級裁判講習會得由各縣市單項協會或體育會單項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培養我國相撲運動裁判人才,提昇相撲裁判素質與水準,並確立健全合理之       裁判制度。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

五、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六、協辦單位: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體育會相撲委員會

七、講習日期:115年3月20日-22日共三天。

八、講習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C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號B1)

九、講習人數:10名以上開班。

十、參加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年滿十八歲以上者。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或曾於日本相撲講習所修習者。   

3.品行端正,愛好相撲運動之人員。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3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二、報名地點: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號B1)或線上報名

   傳真電話:02-2776-6253; 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三、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證字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裁判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四、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學者專家授課。

十五、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由本會發給結業證書;再經裁判檢定合格通過後,由本會向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再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C級裁判證,交由本會統一發送。

十六、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115年3月20日-22日每天上午07:45-08:10。

2.報到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C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號B1)

3.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4.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與講義等教材資料。

十七、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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