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世界盃世青盃相撲賽代表隊選手遴選辦法
115年世青盃、世界盃國家代表隊選手遴選辦法
本辦法業經運動部115年4月24日運競(六)字第1150011244號函核備
一、主旨:為選出我國參加2026年世界盃相撲錦標賽(含第27屆世界相撲錦標賽27th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和第18屆世界女子相撲錦標賽18th Women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以及世青盃(含第20屆世界青年相撲錦標賽20th Junior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和第12屆世界青少女相撲錦標賽12th Junior Women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之代表選手,擬定此辦法。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
三、 指導單位:運動部
四、 遴選時間:2026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09:00-12:00
五、 遴選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鴻坦樓三樓角力場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六、 報名資格: *以2026年10月18日為年齡計算日
*世界相撲錦標賽: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18歲以上之男性,且需具115年度相撲培訓國手資格(但獲資格卻未依規定參加訓練者不得報名)
*世界女子相撲錦標賽: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18歲以上之女性,且需具115年度相撲培訓國手資格(但獲資格卻未依規定參加訓練者不得報名)
*世界青年相撲錦標賽: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13歲以上18歲以下之男性,且需具115年度相撲培訓國手資格(但獲資格卻未依規定參加訓練者不得報名)
*世界青少女相撲錦標賽: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13歲以上18歲以下之女性,且需具115年度相撲培訓國手資格(但獲資格卻未依規定參加訓練者不得報名)
七、 報名手續:
報名費用:無。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05月15日(五)17:00截止。
報名方式:採用通信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均可。
郵寄: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號B1,收件人:王勝弘。
官方LINE帳號:@866ebnfd,請加入之後主動傳送私訊。
電子信箱: taiwansumo3031@gmail.com
八、 遴選量級:
組別 | 輕量級 | 中量級 | 輕重量級 | 重量級 | 無限量級 |
世界相撲錦標賽 | <85kg | 85-100kg | 100-115kg | ≧115kg | 無限制 |
世界女子相撲錦標賽 | <65kg | 65-73kg | 73–80kg | ≧80kg | 無限制 |
世界青年相撲錦標賽 | <80kg | 80-100kg |
| ≧100kg | 無限制 |
世界青少女相撲錦標賽 | <60kg | 60-75kg |
| ≧75kg | 無限制 |
九、競賽規程:採用國際相撲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國際相撲比賽規則。
十、遴選辦法:參賽選手之遴選依據對戰成績(50%)及年度排名賽(50%)整體考量,總成績第一名者為正選,其餘名次依序備取。
僅有一人報名之量級,由選訓委員會依培訓狀況決定是否錄取。
團體賽由選訓委員會於各量級獲選者中選出。
獲選參賽選手若無故缺席集訓次數過多時,得由選訓委員會取消其資格,
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若參賽量級因故無選手獲選時,選訓委員會得徵召合適選手出賽。
十一、參賽選手注意事項:
*請攜帶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需有照片)。
*凡未報到、過磅之選手或對手上場後30秒內未上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每人限參加一級比賽。
*依規定限期內辦妥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凡以不正常手段或違背運動精神之參加比賽,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
立,則取消「個人」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及個人均須負
連帶責任,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女選手請穿著黑色素面圓領運動衣及黑色素面緊身褲,現場備有腰帶。
*女子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參賽領隊、教練、管理應嚴格要求選手維持賽會場內之環保及秩序。
十二、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
1.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
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2.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
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治
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A.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
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B.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
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
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C.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
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3.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24日。
4.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A.禁用清單
B.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D.採樣流程
E.其他藥管規定
※禁藥管制相關規定請參考《中華民國相撲協會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或參考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公告欄」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https://www.antidoping.org.tw)。
十三、申請抗議:
*凡爭論事項,依本會「競賽申訴程序要點」辦理;另本規程未明文規定之事項,即以審判委員及裁判合議之判決或「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準。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之抗議,應於各組比賽前提出,該組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其他事端應由領隊或教練於該場賽後雙方選手未離場前即時提出抗議書,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裁決。
※請注意,審判委員會之裁決即視為最後裁決。
*凡經提出抗議者,須同時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如所抗議事件經議決無效,則沒收該保證金充為獎品費用。
*凡參加比賽之各單位(含領隊、教練、管理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賽會之競賽規程及規則,如違反相關規定,經裁判或審判委員制止勸告後,屢勸不聽、情節重大者,由裁判長報請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十四、投保規範:
本賽會已依據運動部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另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
十五、性騷擾防治:
本會設有性騷擾事件申訴專線電話:02-2776-6253,或寫信至電子信箱: taiwansumo3031@gmail.com,標題請寫「性騷擾事件申訴」。一旦收到申訴,協會將盡快派專員處理。
十六、 個人資料保護:
報名者將視為同意授權其本次遴選及世界盃相撲錦標賽、世青盃相撲錦標賽及亞洲盃相撲錦標賽等相關比賽過程之肖像權與姓名揭露,以利協會轉播賽事或分享於官方網站及社群媒體作為活動紀錄使用。
選手所提交報名表中所記載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次遴選及世界盃相撲錦標賽、世青盃相撲錦標賽及亞洲盃相撲錦標賽相關行政流程使用。
十七、 本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運動部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